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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心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在津召开
  发布时间:2008-06-22    供稿部门:

  6月19日,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与发展中心(筹)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天津空港保税区召开。中科院副院长、天津研发中心理事会理事长李家洋,天津市委常委、科技工委书记陈超英,天津市委常委、滨海新区管委会主任、天津研发中心理事会副理事长苟利军出席会议。会议由中科院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天津研发中心理事会副理事长何岩主持。

  此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向理事会通报今年4月份中科院党组会议关于加快推进天津研发中心建设的决定。中科院决定将天津研发中心作为一个新建的独立研究机构进行管理,由北京分院全面负责天津研发中心建设工作。

  何岩通报了理事会成员调整情况及天津研发中心筹建工作组成员调整情况。会议听取了天津研发中心筹建工作组组长马延和对天津研发中心筹建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对下一步工作计划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天津研发中心装备建设方案。

  陈超英在会上表示,天津市一直高度重视与中科院的合作和天津研发中心的建设。中科院对天津研发中心组织架构上的调整和管理机制的进一步明确,一定会加速推进天津研发中心的发展。天津研发中心要面向天津经济发展需求,在高水平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尽快研发转化和形成生产力,产生效益。天津市政府将与中国科学院加大推进支持力度,将天津研发中心建设成为全国高水平的中国科学院所级研究单位。

  苟利军在讲话中指出,中科院对天津研发中心组织架构的调整体现了中科院对天津研发中心建设的高度重视,天津市保税区管委会和市科委将切实落实院市合作的协议,和中科院密切配合,加快推进天津研发中心建设。他要求天津研发中心科研大楼主体工程年底前完工,明年5月1日之前投入使用,真正在天津打造一个高水平的工业生物技术研发中心,为国家作贡献,为社会增效益。

  李家洋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共建天津研发中心是中国科学院和天津市委市政府根据国家发展战略,结合经济发展、技术创新、产业化升级需求等因素做出的重大战略决定。经院党组决定,天津研发中心今后将成为中科院院地合作的序列研究所,对于天津研发中心的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他特别表示,天津研发中心在筹建期间就成功申请获得了工业酶国家工程实验室和系统微生物工程中科院重点实验室,对促进天津研发中心的平台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李家洋还从定位、管理、基建、人才引进、装备建设、科技任务、资金使用、天津研发中心与微生物所的关系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上,李家洋和陈超英共同为天津研发中心地方事业法人单位“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与发展中心”揭牌。

  中科院北京分院、生物局、院地合作局、计财局、人教局、基建局、规划战略局的有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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