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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31    供稿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发布《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四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511日至1231日。 

  一、概述 

  2015年,天津工业生物所按照《条例》、《管理办法》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精神,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加强制度建设与主动公开工作,设立研究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充实公开内容,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完善。 

  1、加强学习研究,提升认识水平。认真学习《条例》、《管理办法》等党和国家、中科院相关法规文件,提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中科院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与部署,研讨制定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并推动实施。 

  2、建立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建立了由信息公开工作分管所领导牵头、综合处组织协调、各职能管理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和分工协作模式。 

  3、加强制度建设。在认真学习《条例》、《管理办法》和《中国科学院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组织编制了研究所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 

  4、设立信息公开专栏。在研究所官方网站设立了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信息公开规定,集中呈现主动公开信息,并提供信息公开申请界面。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天津工业生物所通过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共869条;共组织记者集中重点采访10余次,中央、天津市主要媒体播发相关新闻71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天津工业生物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天津工业生物所信息公开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距离国家和公众日益提高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2016年,天津工业生物所将继续贯彻《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综合运用各种信息公开的平台与渠道,进一步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力度,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消息,促使信息公开工作步入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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