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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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教育处职能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及中科院有关人事政策;   

  2、制定并实施研究所人力资源规划、人才政策、人事管理制度与流程;   

  3、机构与岗位管理;   

  4、人才引进与人员招聘;   

  5、组织各类人才项目申报,实施人才项目过程管理;   

  6、各类人员在岗期间管理,包括:人事调配、岗位聘任、薪酬福利、绩效考核与激励、继续教育与培训、职工休假与考勤管理、因私出国(境)审批、员工关系管理、年度体检组织、丧葬事务理、科技副职管理等;   

    7、政审、人事信息与人事档案管理与维护;   

  8、流动人员聘用管理;   

  9、离退休人员服务及管理;   

  10、落实所领导交办其他事项;   

  教育办公室:   

  11、制定并实施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   

  12、争取研究生教育资源;   

  13、承担教育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日常工作;   

  14、研究生教育(招收、培养、毕业、派遣等)过程管理;   

  15、组织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定;   

  16、研究生思想教育与心理健康辅导;   

  17、教育信息的管理与维护;   

  18、博士后人员引进与管理。

    联系电话:022-84861927 

  邮    箱:tib_hr(AT)tib.ca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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